近日獲悉,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豁免公司實際控制人太重集團因國有資產(chǎn)無償劃轉合計控制公司1.71億股股份而應履行的要約收購義務。本次劃轉后,太重集團間接控制公司的股份將增至46.05%,仍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太原重工5月17日發(fā)布公告稱,該公司近日獲悉,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豁免太原重型機械集團有限公司要約收購公司股份義務的批復》",核準豁免太原重型機械集團有限公司因國有資產(chǎn)無償劃轉合計控制公司171,389,109股(占總股本46.05%)的股份而應履行的要約收購義務。
該公司曾于2008年2月27日刊登了"公司關于公司發(fā)起人股東山西大同齒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國有股權變動的提示公告",披露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將山西大同齒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82.92%的國有股權劃歸公司實際控制人太原重型機械集團有限公司的事項。
資料顯示,大齒集團是公司發(fā)起人股東,目前持有公司10.03%的股權,共計37,336,878股。太重集團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通過控股公司第一大股東太原重型機械(集團)制造有限公司對公司間接控制。太重制造目前持有公司36.02%的股權,共計134,052,231股。本次太重集團控股大齒集團后,太重集團合計間接控制公司46.05%的股權,共計171,389,109股。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不變,仍為太重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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